曾鶴齡(1383年—1441年),永樂十九年(1421年)狀元,江西泰和人,官至侍講學士。
曾鶴齡自幼聰敏,小時候在家中接受啟蒙教育時,便不用大人叮嚀,自覺刻苦鉆研,后來與其兄曾椿齡一起主攻《尚書》。永樂三年(1405年),鶴齡與椿齡同赴鄉(xiāng)試,同中舉人,一時傳為佳話,次年鶴齡本擬趁熱打鐵,再進京會試,但考慮到父母年邁,身體欠佳,始終放心不下,便主動留下來侍候父母,椿齡順利考中進士。本來鶴齡打算參加下一屆科考,不料椿齡得病不起,英年早逝。因此,全家重擔都落在鶴齡一人身上。事親至孝的鶴齡不得不以授徒為生,再次放棄應試的機會,到鶴齡已近“不惑”之年時,他才有機會進京趕考,而這一考就考中了狀元。
曾鶴齡入仕時已近四十,進取不易,但他為人坦蕩率直,勇于承擔責任。正統(tǒng)三年(1438年),他出任順天府鄉(xiāng)試正主考。順天府是京畿之地,鶴齡感到榮幸又責任重大。鶴齡第一次主持科考,十分謹慎,對考場的布置、監(jiān)考官的職責、考卷的保管等都一一檢查落實,發(fā)現(xiàn)問題嚴令糾正,考試順利結(jié)束。可是不曾料到,貢院伙房爐灶中炭火未滅,夜里被一陣風吹起火星,引燃了灶邊柴火,灶房燒了起來,鶴齡發(fā)現(xiàn)后,趕忙組織人員滅火??苫饎菝土?,很快蔓延到存放考卷的庫房。鶴齡急忙命人搶救考卷,大部分安全搬出。火被撲滅后,鶴齡召集考官清理被燒考卷,所幸只有十分之一的末場考卷被燒得殘缺不全,但密封名字的卷頭都完好無損。
貢院失火,責任重大。怎么辦?有的考官擔心因此被降職,認為反正被燒的考卷不多,評卷時作廢卷處理就可以了。如只燒了半頁或一頁,酌情評個等次也就罷了。鶴齡沉思良久,他向眾考官說道,他是主考,失火的責任由他一人承擔。如果被燒的考卷中有上乘之作,作廢卷處理必將埋沒人才,也會招致外界非議,考官的過失不能讓無辜的考生承擔。他堅持如實報告朝廷,請求重考一次。兩位副主考提議,能否把被燒的考卷作廢處理的意見也報朝廷,以便權(quán)衡利弊。鶴齡表示同意,他在奏章中說明了失火的原因,表示愿意接受任何處罰,為了維護科考的嚴肅性和公正性,建議朝廷批準使用備用的副卷,讓所有考生重考一次。朝廷接到奏章后,同意重考。曾鶴齡對考生負責的精神,值得稱贊。